出台規定明確職能部門責任及分工,已完成262個事項的劃轉工作
海南日報定城1月4日電 (記者葉媛媛)海南日報記者1月4日從定安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獲悉,該縣日前出台《定安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和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職能部門責任及分工,加速推進“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
《規定》明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及“審管分離”的原則,由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被劃轉行政許可事項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行業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事後監督管理。
定安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出台《規定》,是定安為加快推進“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定安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生動體現;將構建起審批權、監管權既相互分離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確保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各行業主管部門在行政審批與監管工作中的有效銜接,更好地便企利民。
據悉,自2020年11月啓動“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後,定安通過層層梳理,將原來分散於20家單位的280項事項分兩批全部劃轉至定安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並設立綜合受理窗口,方便羣眾辦事,讓企業今後辦理行政審批時“只進一扇門、只對一個人、只蓋一枚章”。目前,定安已完成262個事項的劃轉工作。
該負責人介紹,為確保“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持續推進,定安還將形成審批與監管聯動運行機制,通過建立定安縣政務辦公平台及審監互動系統,實現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與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許可信息互聯互通,確保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掌握行政許可辦理情況,推進各項具體業務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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